(一)以隨身攜帶、分離運輸方式進境科研、教學物品的,應當如實向海關書面申報,并提交本人有效入出境身份證件;
(二)以郵遞、快遞方式進境科研、教學用品的,應當如實向海關申報,并提交本人有效入出境身份證件;
(三)回國定居或者來華工作連續(xù)1年以上的高層次人才進境自用物品的,應當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自用物品申請表》,并提交本人有效入出境身份證件、境內長期居留證件或者《回國(來華)定居專家證》,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向主管海關提出書面申請,在“互聯(lián)網+海關”或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公自用物品”模塊錄入電子數據并向海關發(fā)送數據。
經主管海關審核批準后,進境地海關憑主管海關的審批單證和其他相關單證對上述物品予以驗放;
材料名稱 | 材料填寫樣本 | 材料類型 | 來源渠道 | 材料份數 | 材料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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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自用物品申請表 | 下載空白表格 下載示例樣表 | 原件 | 申請人自備 | 紙質1份 | 必要 |
有效入出境身份證件 | 無 | 原件和復印件 | 政府部門核發(fā) | 紙質1份 | 必要 |
境內長期居留證件或者《回國(來華)定居專家證》 | 無 | 原件 | 政府部門核發(fā) | 紙質1份 | 必要 |
高層次人才身份證明 | 無 | 原件 | 政府部門核發(fā) | 紙質1份 | 必要 |
提(運)單、發(fā)票和裝箱單等相關單證 | 無 | 原件 | 申請人自備 | 紙質1份 | 必要 |